公示编号:20250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连州市旧城区相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LB规划管理单元修编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连州市旧城区相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LB规划管理单元修编
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30天,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5日
公示地点: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连州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
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连州市白水东路连州市自然资源局205室
联系电话:0763-6630936
连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6日
一、修编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连州市中心城区经济发展,保障土地的供应,完善土地产权,鉴于地块调整需求对单元的功能与空间布局产生的影响,需开展《连州市旧城区相关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LB规划管理单元修编工作,进一步提高控规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地指导片区开发建设与规划管理。
二、调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订)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5)《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
(6)《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2021)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8)《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2024)
(9)《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0)其他法律法规与规范标准、相关规划等
三、修编范围
本次修编范围位于连州市人民政府片区,北至连州大道,南至南门大道,东至慧光路,西至湟川中路,总面积约56.36公顷。
四、修编内容
(一)规划衔接:衔接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系统落实上级规划要求,确保单元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与连州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致。
(二)用地调整:依据连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方案,并结合项目用地需求,调整单元内用地性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开发适配性。
(三)道路优化:优化单元内道路网络布局,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增强区域交通通行能力。
附件1:区域位置图
附件2: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